泰顺县绿宇中科建筑工程检测中心
建筑工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,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
泰顺县工程竣工室内环境检测

 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是根据建设部建标〔2001〕87号文的要求,具体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苏州市卫生检测中心、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、河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、苏州城建环保学院、南开大学、清华大学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完成的。2001年11月26日建设部以建标〔2001〕263号文批准,并会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。

在编制过程中,编制组在调研国内外大量标准规范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,结合我国情况,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验证性研究,提出征求意见稿。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,并反复修改形成送审稿后,经河南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会审定稿。
本规范为控制由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,以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验收等建设阶段为前提,对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选择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验收等的工作任务及工程检测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。
本规范编制过程中,考虑了我国建筑业目前发展的水平,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工业发展现状,结合我国新世纪产业结构调整方向,并参照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。
本规范共分六章和六个附录。依次为:总则、术语、材料、工程勘察设计、工程施工、验收和附录。
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,希望各单位在工作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,总结经验。如发现修改和补充之处,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郑州市丰乐路4号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国家标准管理组,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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